變成警示帳戶原因是什麼?如何解除?律師教你帳戶凍結自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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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
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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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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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警示帳戶?變成警示帳戶可以領錢嗎?警示帳戶是指被司法機關通報為可能涉及犯罪的存款帳戶。到底變成警示帳戶該怎麼自保,才不會變為詐騙集團的共犯?讓專業律師帶你了解警示帳戶常見類型、造成原因與法律刑責,教你如何查詢並解除警示帳戶!
一、警示帳戶是什麼?
所謂的「警示帳戶」就是指司法機關(法院、檢察署、警察偵辦)為偵辦刑事案件所需要,進而通報銀行,將該存款帳戶列為「警示帳戶」。簡單來說,就是戶頭因為有涉案的可能,故暫時被列為「警示帳戶」,必須等到案件偵辦到一個段落以後,才能夠辦理解除。
二、常見的6大警示帳戶類型
在現今社會中,不時會聽到政府、警方、金融或教育機構等都在向大眾呼籲,請勿將個人帳戶、提款卡和個人資料交由不明人士。尤其是主動要求提供前述資料者,極有很大機率是詐騙集團。但就算政府再怎麼呼籲,詐騙集團的手法也隨之日新月異,導致有許多民眾仍因一時疏忽,而遭檢警追訴。而常見變成「警示帳戶」的原因,大概可以區分成以下6種類型:
1. 家庭代工、應徵工作:
常見發生在待業民眾或者家庭主婦之間,詐騙集團經常會利用民眾想要貼補家用的心態,利用話術要求民眾提供帳戶、個人資料。
2. 投資詐騙:
此類型案件,通常是利用民眾想賺取高額投資獲利的心態。不僅利用話術邀約民眾投資,有些更會以協助提領獲利、可以謀取更多獲利等誘因,使民眾提供帳戶、個資出去供詐騙集團利用。
⚠️停看聽小提醒:如果只有受到財務損失而未提供帳戶者,是不會變成「警示帳戶」喔!
3. 感情詐騙:
詐騙集團多會利用現行網路交友方便,潛伏於各大交友平台、尋找單身男女。此類詐騙集團前期會專注於建立信任感,不會有明顯索求帳戶、個資的狀況,直至雙方確認關係後,才會進一步提出要求提供帳戶供其使用。
4. 貸款詐騙:
詐騙集團也時常利用民眾急於缺錢而無法向親友、合法金融機構貸款之餘,佯裝成民間貸款充斥於網路上。並待著急貸款的民眾上門後,利用民眾金融知識不足的情況下,要求民眾提供個資、帳戶供期使用。尤其是在貸款的狀況下,一般民眾很難判斷放貸公司在操作帳戶上是否有違法疑慮,因此往往會依照放貸公司的指示配合協助,以利最後順利取得貸款。
5. 租借帳戶:
政府連年宣導不要將帳戶交付陌生人,以避免詐騙集團利用「人頭帳戶」,創造金流斷點,使司法單位無法追查最後金流走向。但相較於上述情形,在明知不能將帳戶交付予他人之情況下,仍以對價關係將帳戶租借者,往往會被司法機關認為是有意幫助犯罪發生。
歸功於政府連年宣導下,民眾租借金融、郵局帳戶予陌生人的情形已有改善趨勢,也因此詐騙集團將目標轉而放在網路交易平台、虛擬貨幣平台帳戶上。切記,無論是何種帳戶、密碼,千萬不要交付予他人;若仍不小心以對價關係為前提將帳戶租借,建議要盡速預約諮詢律師,讓專業協助進一步分析案件風險。
6. 第三方支付詐騙:
近年來,隨著第三方支付平台開始被大眾所使用,詐騙集團也發現此種支付方式的註冊有部分漏洞;即註冊方便、認證機制相較於金融業者鬆懈,但又能擁有快速轉移金流的功能。遭遇此種類型詐騙的民眾,不盡然都有完整提供帳戶及個資予詐騙集團,即使只有兩者其一,都還是有可能被詐騙集團利用註冊第三方平台,而成為「警示帳戶」。
以上主要是國內常見成為「警示帳戶」的原因類型,但因為遭詐騙集團欺騙或是被認識之人利用而成為「警示帳戶」者多不勝數,但只要有確認自己變成「警示帳戶」的話,就要開始做好面對訴訟的準備!
三、被列為警示帳戶會造成什麼影響?有什麼法律責任?
1. 變成警示帳戶的影響:
變成「警示帳戶」主要是因為有不明金流流經特定戶頭,而警方受理受害者報案後,就會往下請銀行端協助將特定帳戶列為「警示帳戶」。被列為警示的帳戶最直接的影響是匯出、匯入、提領等功能都不得使用,簡單來說就是帳戶所有的功能都會被停止使用,直到司法程序結束為止。而以及名下其他帳號,則列為「衍生管制帳戶」,以防止特定帳戶繼續被詐騙集團利用。
2. 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 當成為「警示帳戶」後,隨之而來的便是檢警機關的追訴。而通常檢方也會以幫助詐欺取財罪、幫助洗錢罪等方向偵辦,以下是和「人頭帳戶」常見的相關法條:
刑法第33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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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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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法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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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 一、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 二、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權或其他權益者。 三、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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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法第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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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第二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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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有親自轉帳或者提領款項,甚至犯案過程中,有超過三人以上參與者,這時檢方則會以詐欺取財罪正犯,或是刑責更重的加重詐欺罪方向偵辦:
刑法第339-4條 |
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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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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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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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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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何確認自己是否成為警示帳戶?
如何知道帳戶有沒有被列為警示帳戶?以下提供四個方法快速確認:
- 臨櫃諮詢:可自行去聯合徵信中心的臨櫃申請書面報告,若對報告有疑慮者,可以諮詢現場專責人員。
- 電話諮詢:可撥打電話諮詢專線(02)2316-3232,由專人服務。
- 網路諮詢:可直接進入聯徵中心網站(https://www.jcic.org.tw/)了解書面查詢方法。
- 自行查詢:如果您無法操作臨櫃提款或者網銀轉帳,則也有高機率帳戶遭到警示,也可以致電到銀行進行確認。
五、變成警示帳戶後,可能會遇到哪些事情?
對於「警示帳戶」有基本理解後,那若真的不幸成為「警示帳戶」後,又該在各階段如何應對?一般來說,當已確定成為「警示帳戶」時,大概會經歷以下3大流程:
➡️STEP1.收到警示帳戶通知至筆錄階段
如果已經發現帳戶不能使用時,就要主動向銀行確認是否已經成為「警示帳戶」者;或被動情況下,收到銀行或者警方通知成為「警示帳戶」者,無論是哪種情況,都代表你已經成為檢警調查的對象,且遲早會收到警方筆錄通知;通常約莫1~3個月內,都有可能收到警方的筆錄通知。
若是正處於此階段的話,因為已經進入俗稱的「偵查」階段,也就是說該階段所有留下的證據,包含:警詢筆錄、筆錄提供的證據,以及後續開的偵查庭所留下的筆錄內容等等一切,都會成為檢察官是否起訴的重要關鍵。故會建議待收到筆錄通知後,就要盡速和律師諮詢討論好商討日後案件對策,以及該怎麼面對警方的筆錄對你而言才會是最有利的。
最重要的是,筆錄內容是無法更改的,故此階段留下什麼證據,日後都將會對檢察官、法官產生重要影響。此外,因為「警示帳戶」案件的受害者可能來自各縣市,所以有可能會收到各地方派出所的筆錄通知。此時可以根據自身狀況自己或請律師協助聯繫承辦警員,詢問是否可以更改時間或地點作筆錄。
➡️STEP2.偵查階段
待完成警詢筆錄後,警方會將筆錄、證據資料移轉給當地的檢察官。這時民眾就會收到地檢署發來的開庭通知,也就是俗稱的「開偵查庭」。根據案件複雜度、檢察官的需求,有可能會開一至數次的偵查庭,讓檢察官能夠完整判斷案件的始末,並決定是否要起訴民眾,或者給予民眾起訴、緩起訴。
若是正處於此階段中,我們會建議務必妥善整理證據,並熟記警詢筆錄內容,日後檢察官有部分問題會依照警詢筆錄作為基礎進行偵訊。若不知道該怎麼面對檢察官的訊問,或是在壓力下容易緊張而無法好好回答問題者,就會建議至少先跟專業人士討論過,才能確保在開庭前了解自身權益與開庭狀況,也有利於後續判斷是否能夠自己應訊開庭。
➡️STEP3.一審階段
檢察官於偵查階段,最後會依所取得之證據,決定是否起訴嫌疑人。若在此階段取得不起訴的話,就代表案件暫時到一個段落;但若此階段不 幸被起訴的話,後續就要接著面臨到審判程序,也就是俗稱的一審到三審階段,是會需要到地方法院去開庭,而不是偵查階段的地檢署(兩者不一樣)。
開庭後,法官會針對檢察官所提供的證據,經過審理程序決定是否有罪。若有,則會於判決書載明所犯法條以及刑責;若無,則恭喜取得無罪判決。假若檢察官或者告訴人沒有上訴的話,那此案件到這邊也就會結束。
若您目前正處於這個階段中,因為檢察官已經有足夠的證據跟理由選擇起訴,我們會建議盡速和律師預約諮詢,以利後續判斷案件風險,你也會比較清楚後續的程序,是否需要委請律師幫忙。
六、變成警示帳戶後,要如何解除?
基本上,若不幸成為「警示帳戶」者將於日常生活中會有許多不方便,故許多民眾經常詢問該怎樣才能快速解除「警示帳戶」,盡早回歸正常日常。而其解除方式流程如下:
- 要依照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警示帳戶嗣後應依原通報機關之通報,或警示期限屆滿,銀行方得解除該等帳戶之限制。」,若要解除「警示帳戶」,會需要當初通報機關的通知,銀行方得解除。
- 必須先確定涉犯的案件是否已經裁判確定,也就是指案件已經法院或地檢署判決、裁定及處分後,而生確定之效力。
- 若案件已經確定,可在填寫完「民眾解除警示帳戶申請書」二份後,攜帶申請書及案件確定證明書(例如:不起訴書、無罪判決書、緩起訴書、緩刑判決書等文件),前往當初通報你成為警示帳戶的警局,請他們協助解除。
- 等到警方審核資格後,便會通知銀行端解除「警示帳戶」,約莫1~2週銀行端向通報機關確認無誤後,帳戶便能回復正常使用。
1. 成為「警示帳戶」除了面臨刑事責任外,是否還有民事賠償的問題?
是的!若不幸成為「警示帳戶」者,除了刑事責任外,還有可能面臨賠償受害者等相關問題。
2. 「警示帳戶」案件能夠自己處理嗎?會有什麼風險?
建議要先完整了解案件風險後,才能判斷自己是否有能力處理,這也是免費法律諮詢的用意所在。民眾在處理刑事案件時,最常面臨的窘境會是不知道該怎麼陳述事實、不知道自身權益為何,以及最重要的是不清楚刑事訴訟程序,因而對於整個流程充滿不確定性和恐懼。
若一旦不幸被檢察官起訴後,將會提高後續說服法官、和檢察官爭辯證據、事實的難度。也因此建議越早和專業人士討論、才能越早獲得即時協助,而這才是最正確的做法。
3. 變成「警示帳戶」以後還能使用帳戶嗎?
不行!變成「警示帳戶」後,銀行將暫停該帳戶全部交易功能。
4. 薪轉戶、補助款項戶頭還能繼續領款嗎?
不行!若遭到警示的帳戶是薪轉戶或是領取任何補助款項的戶頭的話,建議第一時間聯繫公司或主管機關討論後續領薪、領補助事宜。
5. 「 警示帳戶」和「管制帳戶」有什麼不一樣?
其實,兩者最大的區別是不明金流是否有匯入戶頭。「 警示帳戶」指的是有不明金流匯入的戶頭,「管制帳戶」則是警示帳戶之人所開立之其他存款帳戶。
另外,成為警示帳戶者,帳戶全部交易功能將會無法使用;管制帳戶則暫停該帳戶使用提款卡、語音轉帳、網路轉帳及其他電子支付功能,但還能夠臨櫃辦理領款及相關業務。
1. 👉貸款人頭帳戶不起訴
當事人為改善家裡經濟,在臉書上找到家庭代工的兼職工作,後續對方稱需要當事人提供帳戶來預定及購買材料及避稅且會將節稅金回饋給當事人下,當事人信任詐騙集團的話術,認為是工作需要便將提款卡寄給對方。未料幾天後帳戶竟遭警示,才將驚覺自己遭詐騙集團利用,幸好找到「法律停看聽」的唐律師,透過律師向檢察官證明當事人因社會經驗不足,陷入錯誤遭詐騙集團所騙,成功替當事人爭取到不起訴。
2. 👉交易詐騙人頭帳戶不起訴
當事人好心借給帳戶遭到凍結的朋友使用,沒想到朋友竟因賭博跑路封鎖當事人,並把當事人的帳戶提供予詐騙集團利用成為警示帳戶。幸好當事人有找到「法律停看聽」的李律師,在律師專業的協助下,成功說服檢察官給予不起訴,替當事人洗清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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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 學士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 學士
經歷:
106年律師考試智慧財產組
京宇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台灣教育行動協會 常務理事
彰化縣警察局 法律顧問
三軍總醫院 法律顧問
臺中市大肚區公所調解委員遴選委員會委員
臺灣非洲之心協會 理事長
擅長案件:刑事犯罪、不動產、土地、遺產、繼承、贈與 、工程爭議 、消費糾紛 、車禍事故、債務糾紛、智慧財產、婚姻、監護、家事、企業商務 、網路新創 、勞動問題 、大陸事務 、政府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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