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識文章

債清首部曲-認識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債清首部曲-認識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 發表日期: 2023-08-22
  • 更新日期:2024-04-10
  • 分享

你是否被債務壓得喘不過氣?入不敷出、日復一日,無論多努力,卻仍看不到明天?有鑑於現今社會負債人口越來越多,無論是卡債、銀行欠款、其他欠債,利息的累加,令債務只能無限堆疊,沒有完全清償的一天,無論對借錢的人或欠錢的人,都是百害而無一利。

一、何謂「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為了能夠使被債務纏身的人有效且迅速的清理債務,同時又必須兼顧債權人的權益,我國特意制定了一部法律,名為「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又稱消債條例)。本條例的目的,在於使陷於經濟上困境之消費者,得分別依本條例所定之「更生」或「清算」程序清理債務,藉以妥適調整其與債權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利義務關係,保障債權人獲得公平受償,並謀求消費者經濟生活之更生機會,從而健全社會經濟發展。

二、消費者有哪些管道可以處理債務?

消債條例中可以處理債務的程序,可分為「前置協商/調解」、「更生」及「清算」等三個程序。

  1. 前置協商/調解
    只要是對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積欠債務,債務人就必須先和債權銀行進行前置協商,或向債務人住、居所地之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聲請,協調還款方案。
  2. 更生程序
    是指由債務人提出一個最長六年、至少每三個月還款一次的清償計畫(此計畫稱更生方案),更生方案經法定程序由法院認可後,債務人只要依照方案履約完畢,除了不免責債權外,其他的債務都會一筆勾消。
  3. 清算程序
    是將債務人的財產全部拿出來變現,由法院或管理人分配給全體債權人。清算完畢後,並非當然免責,必須法院裁定免責後,債務人才能免除其他債務,如果法院裁定不免責,則債務人對其餘債務仍然要負清償責任。

三、聲請債務處理程序需要什麼資格?

  1. 根據消債條例第3條規定,只要是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的狀況,都可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但大家最想知道的是:那我是否符合聲請條件呢?
  2. 根據消債條例第2條規定,只要你符合以下條件其一,都可以向法院提出提出聲請:

    • 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之人
    • 五年內只從事過「小規模營業活動」之人
  3. 為符合公平及程序經濟,只要你最近五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例如:單純受領薪水、工資之公務員、公司職員、勞工等)、或是只從事過小規模營業活動(此處是指營業額平均每月新臺幣20萬元以下,例如:計程車司機、小商販等),都可以利用消債條例的「更生」及「清算」程序清理債務,相較於和解或破產程序,更生、清算將更為簡便、快速,幫助債務人適時重建生活。

四、常見問題

1. 債務人可否不經前置協商或調解,直接聲請更生或清算?

  • 消債條例第151條之規定,在聲請更生或清算前,應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或向其住、居所地之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債務清理之調解,所以債務人在未經前置協商或調解不成立前,不可逕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程序。

2. 消債條例所稱之金融機構包含哪些?

  • 消債條例所稱的金融機構,包括:
  1. 銀行業:例如信用合作社、農會信用部、漁會信用部、票券金融公司、信用卡業務機構及郵政儲金匯業局,都算是銀行業的一種。
  2. 證券期貨業:例如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金融事業、期貨商、槓桿交易商、期貨信託事業、期貨經理事業及期貨顧問事業,都算是證券期貨業的一種。
  3. 保險業:保險公司及保險合作社,都算是保險業的一種。
  4. 信託業等機構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機構。

3. 更生與清算該如何選擇?

  • 視債務人積欠之金額而定。假若債務人積欠之金額低於新台幣1200萬者,可以選擇更生或者清算程序;假若債務人積欠金額超過1200者,就只能聲請清算。
  • 如果債務人有穩定的持續收入來源的話,選擇「更生」比較能夠在維持現有工作之情況下,達到清理債務之目的,但是如果沒有收入來源,就不適合「更生」而只能「清算」,因為沒有收入就沒有辦法提出穩定清償的更生方案。

五、如何取得協助?

  1. 現行法院已經將債務人向法院聲請債務清理中,所必須填寫的聲請書狀、債權人清冊、債務人清冊、財產收入狀況說明書等文件,公布在網路上司法院的網站上,債務人亦可自行下載填寫、聲請。
  2. 若想更進一步了解消債條例的相關規定或個人化協助,也歡迎向本團隊洽詢,本團隊有豐富的協助消債經驗,若您對於上述說明還是似懂非懂、不知如何處理,非常歡迎您利用本團隊所提供的諮詢服務,讓我們能夠提供您最及時、專業的建議及指引。

六、推薦閱讀

如果你看完以上文章對於債務清償案件仍有疑惑之處,非常歡迎您瀏覽其他債務清償相關文章或直接點選免費線上諮詢服務按鈕,讓我們提供給你更完整的法律建議:

張淳軒 律師

張淳軒 律師

學歷:
中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 學士
經歷: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助理
新北地方法院司法事務官
苗栗地方法院司法事務官
勞資事務師
社團法人中華勞動法研學會理事
擅長案件:詐欺、洗錢防制法、消費者債務清理程序、不動產案件、民事求償、強制執行程序

法律停看聽(本頁網址 :https://www.wecareweadvise.com.tw/article_content.aspx?id=25)

免費現場諮詢
免費播打專線
0800
Line線上諮詢
線上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