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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當人頭帳戶怎麼辦?初犯會被關嗎?律師教你自保還清白!

被當人頭帳戶怎麼辦?初犯會被關嗎?律師教你自保還清白!

  • 發表日期: 2024-06-13
  • 更新日期: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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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現今詐騙手法日益猖獗,許多民眾在不熟悉法律的情況之下,很容易傻傻的提供自己的個人資料及帳戶出去,進而成為「人頭帳戶」的一份子。直到收到「警示帳戶」通知之後,才發現原來自己已經被當「人頭帳戶」使用,而感到慌張不知道該怎麼辦?甚至會詢問:人頭帳戶初犯會被關嗎?其實,變成「人頭帳戶」後有好好處理的話,也可以還給自己一個清白。現在,就讓律師來教你該怎麼做才能正確自保吧!

一、人頭帳戶是什麼?人頭帳戶、警示帳戶一樣嗎?

  1. 「人頭帳戶」指的是詐騙集團先利用各種話術 ,例如:家庭代工、投資、貸款等,到處取得他人的金融帳戶。然後再透過這些帳戶,向其他受害者收取款項;又因此類帳戶是主要為了躲避警方追緝而生,故又被稱為「人頭帳戶」。
  2. 其實,「人頭帳戶」與「警示帳戶」兩者本質上並無太大差異,只是名字起源稍微不同。都是詐騙集團誘導被害者,將款項匯到不知明的第三方金融帳戶(也就是「人頭帳戶」)之後,詐騙集團確認收到這些被害款項時,便會通知車手前往跟人頭帳戶收取款項,企圖隱藏金流去向以逃避司法追查,藉此以達到洗錢目的。
    而當警方接獲被害者報案並受理時,就會合理懷疑這些帳戶是詐騙集團的犯罪工具,並往下請銀行端協助追蹤這些不法金流並將特定帳戶列為警示帳戶。

二、被當人頭帳戶可能觸犯哪些罪?

  1. 「人頭帳戶」交付出去的帳戶會被通知成為警示帳戶,隨之而來的是檢查機關的追訴。檢方通常會以詐欺罪、幫助洗錢等罪名偵辦,下列是「人頭帳戶」常見的相關法條:

    刑法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洗錢防制法第2條

    本法所稱洗錢,指下列行為:
    一、意圖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
    二、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權或其他權益者。
    三、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

    洗錢防制法第14條

    有第二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5百萬元以下罰金。

    洗錢防制法第15-2條第3項

    違反第一項規定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期約或收受對價而犯之。
    二、交付、提供之帳戶或帳號合計三個以上。
    三、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機關依前項或第四項規定裁處後,五年以內再犯。
  2. 若有親自轉帳或者提領款項,甚至犯案過程中,有超過三人以上參與者,這時檢方則會以詐欺取財罪正犯,或是刑責更重的加重詐欺罪方向偵辦:
    刑法第339-4條

    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之。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三、人頭帳戶初犯會被關嗎?要賠錢嗎?

1. 目前實務上,「人頭帳戶」初犯大多都判處6個月內的有期徒刑,但需要特別注意的有以下2點:

  • 如果法院最後以「幫助洗錢」論罪下,被告是無法易科罰金的,只能聲請易服勞役或入監獄服刑。
  • 此類型案件相較於刑事責任,被判處有罪後的民事責任可能更加嚴重,因為受害者都可以要求被告「全額賠償」匯到人頭帳戶的款項。

2. 人頭帳戶會被判多重?有機會爭取緩起訴或緩刑嗎?

  • 以大多數人頭帳戶的狀況,實務上通常會論以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或洗錢防制法第14條幫助洗錢的幫助犯等法條論罪。
  • 倘若法院以詐欺罪幫助犯論罪,通常會處4至6個月的有期徒刑,這部分是可以易科罰金或者易服勞役。
  • 不過如果法院以刑責較重的洗錢罪的幫助犯,通常也是處4至6個月的有期徒刑但這部分就會無法易科罰金,只能易服勞役。
  • 另外如果您這邊希望爭取緩起訴或者緩刑的話,除了要符合緩起訴或者緩刑的要件外,通常還會需要您跟「所有告訴人」達成和解,檢察官或者法官才會給予相對應的緩起訴或者緩刑。

四、不小心被當人頭帳戶怎麼辦?自救四步驟!

  • 帳戶沒被「警示」,不代表沒有犯罪
    在你不小心交付帳戶供詐騙集團使用時,也就是成為「人頭帳戶」後,任何受害者報警前,在此時間內你的帳戶都還不會遭到「警示」,也都能正常使用,但這並不代表你沒有犯罪,只是受害者們尚未報警,而警方或者銀行也尚未發現詐騙集團的犯罪行為。
  • 人頭帳戶自救四步驟
    1. 停止和詐騙集團聯絡:立刻停止與詐騙集團聯絡,避免被二次詐騙,但不要刪除與詐騙集團有關的對話紀錄或是交易紀錄,以利日後舉證。
    2. 掛失金融卡:第一時間向銀行掛失,避免繼續被詐騙集團利用,防止不明金流匯入。
    3. 警局報案:盡快到鄰近的警局報案,積極取得報案紀錄,以表示自己也是受到詐騙並無幫助詐欺意圖。
    4. 諮詢專業律師:盡早向專業律師尋求協助,讓律師分析狀況及提供處理建議,為日後的訴訟做準備。

五、2024 最新人頭帳戶規範:被當人頭帳戶更容易受罰!

有鑑於我國詐欺行為猖獗,且多數民眾仍被詐欺集團利用下淪為「人頭帳戶」,因此國會將現有的洗錢防制法進行修正,針對人頭帳戶將會有以下影響:

  1. 新增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故交付帳戶帳號罪」:條文中明定任何人不得將自己或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向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之事業或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申請之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如果違反前項規定,警方會開立告誡單。
  2. 針對「買賣或租借帳戶」、「提供三個帳戶以上」或是「拿到告誡單五年以內再犯者」,會面臨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的刑事責任。
  3. 最後提醒大家,縱使只有提供一或二個帳戶給他人使用,都還是會面臨到檢警後續的刑事調查,交由檢察官判斷你的案件是否涉及幫助洗錢或者幫助詐欺的嫌疑。所以千萬不要覺得只有提供一個或二個帳戶給人家,就覺得自己沒有違法喔!

六、人頭帳戶處理成功案例

1. 👉貸款人頭帳戶不起訴

當事人因經濟遭遇困難,幸好透過網路尋找貸款。原本以為找到了救命稻草,沒想到竟然被詐騙集團利用當作人頭戶使用。所幸最後透過鄭律師的專業答辯下說服檢察官,成功替當事人爭取到不起訴,避免後續可能面臨的高額賠償。

 

2. 👉交易詐騙人頭帳戶不起訴

當事人接到詐騙集團佯裝銀行高階主管電話,稱當事人誤成為某網站之高級會員,每年都會從當事人的帳戶扣繳年費,但只要依照其指示提供帳戶內所有款項提出即可解除。沒想到依照詐騙集團的指示後,事後才驚覺自己受騙且帳戶以遭警示,幸好找到「法律停看聽」的 陳律師,透過陳律師的專業答辯,成功說服檢察官替當事人爭取到不起訴。

 

七、人頭帳戶常見問題

1. 「人頭帳戶」除了面臨刑事責任外,是否還有民事賠償的問題?

  • 一旦人頭帳戶收到刑事起訴書後,受害者就可以對人頭帳戶透過刑事附帶民事程序向人頭帳戶求償。假設法官最後也判決人頭帳戶有罪的情況下,人頭帳戶除了刑事責任外,還有會面臨民事責任,日後需要賠償予受害者。

2. 「人頭帳戶」案件需要多久才會開庭?

  • 人頭帳戶被通知成為帳戶遭到警示後,警方會通知帳戶所有人到警局做警詢筆錄,接著警方會將案件轉移至地檢署,檢察官受理後會再寄出傳票。通常收到警示通知到偵查階段結束至少會需花費4個月的時間不等。
  • 如果案件不幸被起訴,還會需要到法院審理開庭,時間會拉長到半年以上,然實際要多久還是要依個案狀況有所不同,只能隨時注意是否有傳票通知,避免自己遭到通緝。

3. 人頭帳戶跟被害人和解會比較好嗎?

  • 「人頭帳戶」所涉犯的罪名屬於非告訴乃論罪的範圍,一旦提出告訴是無法撤告的,即使與被害人和解也不一定保證一定能獲得不起訴或是無罪。因此關於是否一定要和被告達成和解,會建議諮詢過專業律師分析評估後,依照個案狀況提出策略及建議,對案件及自己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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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這邊看完以上文章對於詐欺案件仍有疑惑之處,非常歡迎您瀏覽其他詐欺相關文章或直接點選免費線上諮詢服務按鈕,讓我們提供給你更完整的法律建議:

紀宜君 律師

紀宜君 律師

學歷: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 學士
經歷:
尚德法律事務所 律師
喆律法律事務所 律師
擅長案件: 刑事犯罪、車禍事故、消費糾紛 、債務糾紛 、契約擬定、不動產、土地 、 贈與、遺產分配、繼承、離婚、監護、剩餘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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