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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ㄟ,毋凶衝蹦!

少年ㄟ,毋凶衝蹦!

  • 發表日期: 2023-08-29
  • 更新日期: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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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案分享

  1. 發生事情的那年,阿明,是一個年僅14歲的小國一生,自幼被診斷出多重認知發展、語言發展、社會情緒發展等發展遲緩及自閉症等症狀,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依照現行教育體制看來,符合「特殊生」的標準。
  2. 這天,科任老師如常發考卷,也一如往常的,阿明又考砸了,依規定得罰寫錯誤的題目,否則依校規處分。阿明深怕被校規處分,向老師要求加分,但老師表明一切都依規定辦理,也並未安撫阿明的情緒,阿明因此隨手抄起講桌上的安全剪刀指著老師。隨即老師至警局隊阿明提告恐嚇罪及公然侮辱罪,案件亦移送少年法庭進行調查。
  3. 阿明的家庭支持系統其實非常健全,爸媽對孩子的照顧不遺餘力,不僅每年讓孩子接受評估及治療,除了國民教育課程外,課後亦自費請家教讓孩子加強學業,還參與醫院舉辦的各種音樂、繪畫療程等。陪伴阿明長大的這條路,顯然比一般擁有世俗眼光所謂「正常」小孩的父母還加倍辛苦。但他們不說苦,只要對阿明病程有幫助的,他們都願意親自陪著他一起嘗試。
  4. 可是現實是,爸媽無法時刻陪在阿明的身邊,阿明得學著在國民教育體制裡的校園裡生存,因此發生了上開的憾事,因為對於阿明來說,他直覺性的小腦袋,或許持安全剪刀對著人,在他心裡並無恐嚇的意義,況且一支學童用的安全剪刀,當下老師尚能立刻拿出手機全程錄影,大聲威嚇阿明﹐豈能說有任何驚恐害怕之情?
  5. 即使家屬非常有誠意想跟老師表達歉意,但老師一開始都避不見面,不願意與家屬進行對談。還好,最終法官調查後,以「不付審理,易以訓誡」告終,案子算是圓滿的落幕,但阿明的人生,還是要繼續前進,不管前方還有多少險阻等著,總之,和一般人相比,都不是太容易了,但相信有爸媽堅強的愛與陪伴作為後盾,阿明還是有著似錦的前程。

二、法律小學堂

1. 什麼是少年事件?

  • 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條規定:「本法稱少年者,謂十二歲以上十八歲未滿之人。」;而「事件」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條規定:只要「少年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者」及相當客觀情形致使少年犯法機率較高的曝險行為,例如:與經常犯罪者交往、經常持有刀械、經常出入不良場所、經常逃學、逃家等等都屬於本法所認為的「事件」。

2. 為什麼要設立專業的少年法庭審理少年案件?

  • 未滿18歲之人在法律上就是未成年人,與成人相比,或許更加缺乏定力、判斷力、經驗,使得這族群較易受犯罪誘惑;另外,未成年人可塑性大,或許不用施以酷刑,對之施以適當的保護處分,改過遷善的機率也較成年人為大。
  • 也因此審理方式也不同於成年人的審判,相關特色如:不公開審判、法官不著法袍、圓桌式「協商式審理」、保護處分多元化、修復式司法之彌補過錯之精神、加重成人教唆少年犯罪之刑責、親職教育輔導、前科塗銷制度等。前述提到的種種制度,都是為了給未成年犯罪者一個重新改過自新的機會!

三、律師的心內話

關於故事裡的阿明,其實還有很多話想說,比如學校教育對於特殊生的安排是否妥適?為人師者對於特殊生的指導與照顧,要拿捏到多少分寸?原生家庭的支持系統與後援?

即便少年案件層出不窮,但內心還是願意相信人性。知道身為少年最棒的事情是什麼嗎?因為還沒被設限、定型,所以可以作出很多不同的嘗試,期許每個少年,都如同少年這首歌詞寫的:「追逐生命裡光臨身邊的每道光,讓世界因為你的存在變得閃亮。」

 

四、如何取得協助?

若您也有遇到和故事中的阿明一樣的問題,但卻不知道該如何處理,也非常歡迎您點選右方的連結,透過線上諮詢或現場諮詢服務和我們取得聯繫,讓我們提供給您正確且即時的法律建議。

李嘉耿 律師

李嘉耿 律師

學歷: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 碩士
經歷:
律師高考及格
宣宸法律師事務所 律師
觀晰科技法律事務所 律師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一等書記官兼股長
協助制定偵查中查扣變價程序、辦理政府採購業務
擅長案件:民事、刑事、行政訴訟

法律停看聽(本頁網址 :https://www.wecareweadvise.com.tw/article_content.aspx?id=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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